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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稀土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9 浏览次数:909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以及民政部、中央编办、发改委、工业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意见》(民发【2014】225号),党的十九大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及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二届二次会员大会决议,现就开展首批稀土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 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 稀土生产企业。


二、时间安排


首批信用等级评价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18年8月10日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10月底公示初评结果。


三、申报程序


1. 企业按照要求填写《中国稀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发送协会指定邮箱:zhangyingjian@ac-rei.org.cn、lusha@ac-rei.org.cn。《申报书》电子版可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ac-rei.org.cn/)下载。


2. 提交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企业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书》中“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与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起装订成册(两份)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510。


四、评价程序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会在收到企业递交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进行综合整理和初审后,将委托持有央行征信备案资质的独立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评价。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企业信息资料开展征信调查并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得出企业信用等级初评结果。协会信评委对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提交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的初评结果,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协会将组织查证并根据查证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最终确定评价结果。


五、评价结果发布及推广应用


(一)协会向参评企业发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并向参评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标识、样式和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铜牌和证书。参评企业可以在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企业宣传材料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三)评价结果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网站展示查询。


(四)评价结果将刊登在商务部和国资委主办的《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并向驻外经商参处、驻华使馆和相关商会协会等发放。作为国内外企业和机构选择中国信用企业的重要依据。


(五)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将被赋予唯一的信用二维码,通过移动终端可随时随地查询企业在商务信用企业数据库中的信用信息。


除此之外,协会将对2018年度首批获得A级以上的信用企业在行业重要会议上予以现场授牌,并在品牌评价、推荐、奖励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积极向国家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商会协会、国外相关组织以及新闻媒体等推荐、宣传评价结果。


六、评价费用


由参与信用评价企业与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签订协议,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15000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英建  鲁莎


电话:010-84427002


传真:010-84427004            


邮箱:zhangyingjian@ac-rei.org.cn;


      lusha@ac-rei.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510室  邮编:100029


 


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志伟  王媛


电话:010-67801624  18911965790 /010-67801019


传真:010-67801662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 邮编:100176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2018年6月5日


附件1 中国稀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稀土金属生产类.docx